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拈刀之微笑整理版(一)
2003-05-30           【 加入收藏 / 文章投稿 / 截图上传 / 发表评论
作者:梦剑翎
世上并没有真正“绝对”的事。
同样一件事,你若由不同角度来看,就往往有不同的结论。
若有个心狠手辣的人,杀掉你忠诚的下属。你只要还有点血气,就“绝对”应该除掉他

但这人若也是你很有用的下属,你是不是还会杀掉他,那就不一定了。就算不杀他,也
“绝对”该多多少少惩罚一下他。
可是,若这人刚刚为你出过力,替你除掉最强劲的敌人,那情况是不是又完全不同了?
情况不同,做法当然也就会改变。
只有原则是不变的。
风行云的原则是什么呢?

半年前,江湖中实力仅次于纵横天下会的地藏王府为地盘之争,联合白云山庄与太行十三寨联军对付纵横天下会。
三方联军虽然势众,纵横天下会却也不是什么好吃的果子。两方大战了三个月,死伤上万,仍是僵持不下。
乱世出英雄,在这百年难得一见的帮派大战中,纵横天下会中原本一个默默无闻的分舵主叶亭江,带领着其分舵下三百名兄弟,以其一把破军杖横扫千军,为纵横天下会立下无数功劳。三方联军竟无人可与之一战。
风行云大喜,破格将叶亭江连升数级,为总护法,在纵横天下会中,仅次于风行云与副帮主陆剑羽,并让其统率纵横天下会上万帮众,与三方联军周旋。
然一日叶亭江接到一人口讯,只身随之而去,却再也回不来,他的手下在十里外的落雁坡找到了他的尸体。叶亭江死后双目圆睁,死不瞑目。
三方联军得到叶亭江的死讯后,连连出战,打了几场颇为关键的胜战,纵横天下会顿时落在下风。
而此时,风行云采用了陆剑羽的计策。顺势再故意打了几场败仗,再令纵横天下会帮众退往北方,将整个南方势力拱手相让。让三方联军以为纵横天下会已为还手之力。再暗中挑拨三方联军,为其留下的南方地盘大打出手。
等三方联军意识到纵横天下会的用意后,为时已晚。纵横天下会在他们狗咬狗的时候乘机修养,而三方联军实力却已大不如前。风行云令陆剑羽在青城寨带领全帮余下的八千帮众誓师败敌。三方联军在苦战半月之后。终被纵横天下会所灭。

风吹过的时候,死灰色的冷雾自乱冢间升起。
风行云在路上缓缓的走着,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。
他喜欢把各种情感都隐藏在心里,谁也无法看出他在想些什么。他不愿意别人知道。
所以陆剑羽无法从他脸上得到什么,他怎么也想不通,风行云为什么凌晨带他一人到这剑冢来。
风行云立定身子面对陆剑羽道:“这里是千古名剑葬身之所,古往今来不知多少叱诧风云的名剑以此为冢。”
陆剑羽只感到天地肃杀,剑气森森。不由得生出一股剑意。他比风行云还喜欢这里。他知道风行云并不是带他来欣赏风景的。
“为什么杀叶亭江?”风行云问道
陆剑羽一愣,随即叹道:“你知道了?”
“为什么杀叶亭江?”风行云又问
陆剑羽没有回答,因为已不必回答,回答了结果也是一样的。他只是反问: “为什么现在才问我?”
“因为三方联军灭了。”风行云道

陆剑羽明白了,叶亭江只是风行云的借口。灭掉三方联军,自己居功为首,在纵横天下会的威望也隐隐超过风行云,大有取而代之之势。风行云是不可能让自己这样的一个人物在纵横天下会呆下去的。
狡兔死、走狗烹;敌国破,谋臣亡。这岂非是很简单的道理,为什么谋臣和走狗都始终不明白呢?这岂非就象老鼠看见香肠的时候通常会忘记后面的夹子一样?

为什么暴风雪来临前总是出奇的平静安宁?
天色蒙蒙,云淡风轻。
没有暴风雪,
暴风雪在人们心里,只有这样的暴风雪才是最可怕的。
天快亮了。
曙色带给人们的本是光明、欢乐和希望。
但现在带给陆剑羽的,却似乎只有死亡?
“我曾经想做这里最出色的英雄。”陆剑羽道:“因为我对一个人说过,我要做天下间最出色的英雄,要让她过最快活的日子。
“你没有这个机会了。”风行云笑了一笑。
陆剑羽慢慢的举起剑,四尺青锋如一泓秋水样清亮,又似情人的眼波般温存,这是一把好剑,有眼睛的人都看的出来。
风行云看着这柄剑,瞳孔微缩。问道:“湛卢剑?”
“的确是湛卢剑?”陆剑羽道。
“在叶亭江背后捅上一剑的就是这一把吧?“
陆剑羽全身蓦然一震。
风行云笑了,他知道他赢了。他也拔出自己的剑,剑名“天下”,北海玄铁制成,不比陆剑羽的剑差。
一阵风吹过,陆剑羽的身子如风筝般飘起,就象被风吹了起来,他先动了手,空中的他似已封住了风行云所有的出手方位。每一颤抖都似乎要出剑,每一剑都似乎可以至风行云于死地。
风行云没有动,他站在那里,就仿佛已站了千年万年。又仿佛是这剑冢里的千年名剑,不动已剑气袭人。
一块碎石被风吹得从两人面前滚过。
突然,一道青虹般的剑光冲天而起,一闪而没。
风猛烈颤抖。
陆剑羽看着风行云那已插入自己胸口的剑,笑了一笑,倒下。
风再吹过的时候,死灰色的迷雾已弥漫了剑冢。
天也是死灰色的。
乱石、积雪、没有人、剑冢依旧森然。


| 第一章

第一节

世事浮沉,弹指刹那,已过十年。

斜阳西下。
叶风独自走着,满脸的风尘,谁也看不出他究竟走了多久,怕是他也记不起来了,只是他一直不停地走着,向着纵横天下会江南总分舵天魁城的方向。

山谷。
晚霞下的山谷美丽而幽静。
叶风随着轻轻的泉水声走入谷中,他实在是太渴了。
转过一片巨石,叶风只觉眼前一亮。在这深谷里竟开满了各种鲜花。花叶扶疏,上下错落,或散或密,玲珑有致。叶子嫩得仿佛都掐得出水似的,朵朵鲜花怒放着,红艳欲流。那闪闪的各种花色衬托在丛绿之间,更是格外显得娇美。
叶风不觉为这百花所迷,不知不觉越走越深了。
居然还看见了一个荷花池塘。
这池塘里的荷花飘着,斜阳射在水面,一种金色浅光衬着池塘边的花丛。泉水由石头流着,潺潺作响淌进荷塘,池里水色青碧,微有涟漪。池旁很清妙的几间竹屋筑在花丛之中。
江湖中的浪子就算能看到美景,也很少有这么安宁平和的。叶风蹲下身来就水洗脸,渐渐地,他有些痴了,不由得笑了。
“嘻嘻”一声少女的娇笑,一条淡红色的身影从池塘边滑过。
“嫣然一笑竹篱间,桃李漫山也等闲。”叶风朗声说道:“在下不慎误入宝地,还请姑娘现身一见。”
银玲般的笑声再次响起,一个身穿淡红衣裙的窈窕少女亭亭立在叶风面前,叶风不禁砰然心动。少女歪着头打量着叶风道:“没想到你人长得好看,话也说得这么好听。”
“浓绿万枝红一点,动人春色不需添。”叶风笑道:“若不是姑娘如此动人,我的话怎么会动听呢?”
这大方的少女此时也不禁脸红了:“你再胡说八道,看我不把你撵了出去。”口中虽如此说,可连一点赶客人的意思都没有。女孩子说的话,十句有八九句是言不由衷的。
叶风笑了,他深深看着这少女,直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,闻香已是醉人。却不知是花香还是少女的芬芳,“我说得是肺腑之言,这池塘的碧水可与我为证,绝不是胡说八道。”
少女抿嘴笑了,眼睛已不敢正视这英挺的少年,却又用眼角偷偷的打量着他。
没有女人不喜欢听好听的话,只是要看说话的对象是谁。
没有男人不喜欢说好听的话,只是看他说不说得出来。
而在什么样的情况下,什么话才算好听的话,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分辨得出的。
“这里群花灿烂,究竟是什么地方?而这令群花失色的姑娘,可有着和人一样美丽的名字?”
“这里是百花谷,我就叫做陆非非。”
“不对。”叶风摇了摇头:“有你在这里,哪里还有花的踪影?这世上无论哪一朵鲜花,也比不上你的娇艳,我看这里不该叫百花谷。”
“那该叫什么呢?”陆非非红着脸认真的问道
“无花谷,百花谷因你而无花。”
“你的嘴也太甜了。”陆非非的脸越发红得象胭脂一样。
叶风上前一步,微微笑道:“你还没有尝过,怎么就知道我的嘴甜呢?”
荷塘边的泉水静静的流淌,绿叶丛中流动着一阵阵的清香--难道是花香?
我不知道,你知道吗?
天渐渐黑了。
没有月亮。
连月亮都似乎害羞得躲了起来。
这正是爱情的神秘和力量。
每个人在他一生之中,总是会做一两件既糊涂而又甜蜜的事,你若是没有做过,不妨去尝试一下。
不然,你怎么能够抵挡那没有回忆的痛苦?

清晨
蓝的天,白的云。
阳光就在呼吸之间,均匀的洒在红的花,绿的叶上。盈盈的树枝上甚至还带着晶莹剔透的露珠。
一只风筝慢慢地落下。图画般的山林间,点缀着一座座茅屋。淙淙的流水声,使这小小的山村看来更加平和而安静。深山小村里那种带着稻花香味的静寂,绝不是喧嚣红尘中人,能想象得到的。
叶风与陆非非静静的相偎在村口。
“你真的要走?”陆非非问。
“是的。”叶风答道。
“你,能再多呆上几天吗?”陆非非期待得看着叶风。
“早晚也是要走的,我还有很多事要去做。”
叶风的眼光远远的飘了开去,却又在眼睛的深处闪过一丝忧伤。
“你,还会记得我吗?”陆非非幽幽的问道
“陆非非这个名字,我永远都不会忘记”叶风揽住陆非非的细腰微笑道。
陆非非红着脸笑着,轻轻的捶了一下这个少年:“你就是嘴甜。”又把头倚进他的怀里

没有女人不喜欢甜言蜜语,对她们来说,也许情人的假话,比别人的真话还要好听百倍、千倍。
陆非非抬起头,眼望着山外:“很多年以前,我还是个小丫头。就在这里,送走了我的哥哥,我还记得他对我说,他要做这世上最出色的英雄。然后会来接我,给我买很多好吃的、好玩的。让我能过上象公主一样的生活。”
“结果呢?”
“他再也没有回来过。”
“我不要过公主一样的生活,我只想哥哥他能平安回来。带我抓鸟、带我斗蟋蟀,给我做木马骑……”
泪水沁出陆非非的眼眶。
“我不想你象他一样,一去不回,我已经失去了哥哥,我真的不想再失去你。难道江湖对你们就这么重要?”
“是的,就算我在江湖里的生命象流星一样短暂,我也要它光耀千古。”
风悄悄的掩了过来,风是新鲜而芬芳的,就仿佛是多情少女的呼吸。扬起了少女的头发,轻轻拂过少年坚毅的脸庞。
良久
“你?真的会回来?”
“会!等我功成名就的那一天,我一定回来接你。”叶风吻了一下陆非非的脸庞道:“相信我!”
“好了,你去吧,我相信你的名字会很快传遍整个江湖。我会在这里等你,一直到没有这个世界。”梦非非抹了一下头发,目光闪闪,充满了信心。她为眼前的男人感到骄傲,向挚爱的情人送上祝福。她似忽然坚强起来。
离别就在眼前,为什么不让这满是憧憬的少年开开心心的走呢?
离别通常是为了相聚――为了更长久的相聚,不得不忍受短暂的离别。而他们,能再相聚么?
“我一定会回来接你,让你过上象公主一样的日子。”叶风大声说道:“我要让你为我而骄傲!我要让这天下都记得我的名字!我是叶风!”
陆非非凝望着叶风挺拔的身影渐渐远去,直到消失在山外。
她看得见,却看不远。
她无法知道叶风会在江湖中做些什么,失去什么,得到什么。她只知道,她已将她整个人都交给了这个少年。和叶风在一起的日子,也许是她这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。只可惜这样的日子未免太短暂了些。
为什么属于生命中最美好的旋律,总是不会太长久?
没有人,只有潺潺的流水声,轻而温柔。
一切的欢乐都似乎随着叶风的脚步而渐行渐远。而陆非非再也忍耐不住,泪水已经洒满了衣襟。
销魂最是情人泪,此时的叶风,他可能感觉到么?
陆非非怔怔的望着叶风离去的背影。
百花谷的一切都已烙上了他的痕迹。花还是那么红,叶还是那样绿。而每一株都似因短暂的温馨而怅然若失。
陆非非胭脂般的脸上有着盈盈的泪光闪烁。
胭脂泪,惹人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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